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概况 >> 领导分工 >> 正文
机电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来源:  作者:  编辑:肖佳迪  日期:2017-06-03  点击率:935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根据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有关规定,拟定机电学院教学管理条例,并负责条例要求的贯彻落实
    2.负责指导各教研室主任拟定机电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大纲;审定开课教师名单、教材及试题;

3.指导、监督教学科长做好教学课表的制定、修改、调整,包括教室的安排和协调有关工作
    4.负责教学科研活动的组织、课程及教材的确定工作。
    5.负责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完成情况以及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6. 指导、监督教学科长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毕业成绩审核工作。
    7指导、监督教学科长做好考务工作,包括考试安排表的制订以及监考教师、考试地点的确定等,并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做好试题的收集、保管和转运工作。

8指导、监督教学科长做好教学档案的建档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师业务档案、教学考核材料、试卷和答案以及各类教学评估资料、研究资料等的收集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作者:
编辑:肖佳迪
上一篇:机电学院学生管理副院长岗位职责
下一篇:机电学院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版权声明 | 隐私说明 | 网站地图| 管理登录
版权所有: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机电学院 黔ICP备05001235号 地址:贵州省 贵阳市 花溪大学城
技术支持: 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