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概况 >> 领导分工 >> 正文
机电学院学生管理副院长岗位职责
来源:  作者:  编辑:肖佳迪  日期:2017-06-03  点击率:636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 根据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有关规定,拟定并落实机电学院学生管理条例
    2.负责学生教育管理的行政工作,会同团总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定期进行思想调查,结合实际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4.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工作。制订和修改学生学籍管理方面的条例、规划及学生管理制度等文件。
    5.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会管理、做耐心细致思想教育的辅导员工作队伍。
    6. 指导、监督学生科长会同团总支指导学生会、各班委、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7.负责学生奖、惩工作。指导、监督学生科长做好学生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班团干部的评比和违纪学生处分的相关工作以及学生各类奖励、处分及有关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8. 指导、监督学生科长及时处理好学生、学生家长、专业教师的交流与沟通工作,为学校有关部门和系领导提供各类学生的信息和统计数据,会同辅导员催交学生拖欠学费和查处校外居住学生及督促检查学生早操、卫生、出勤、晚自习等。
    9.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人生观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毕业教育等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源规划指导等相关工作。
    10.组织、策划并参与学生的各类文体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学风建设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作者:
编辑:肖佳迪
上一篇:机电学院实训副院长岗位职责
下一篇:机电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版权声明 | 隐私说明 | 网站地图| 管理登录
版权所有: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机电学院 黔ICP备05001235号 地址:贵州省 贵阳市 花溪大学城
技术支持: 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